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切实提高学校学位论文水平、提高学校硕士学位授予质量,现将2024届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学术不端检测、双盲评审等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培养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2024届研究生应在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完善原始实验记录手册。经导师审查论文及原始实验记录手册后,导师签字认可,二级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预答辩及送审工作。各培养单位单位要对所有的毕业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进行审核,填写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附件1),研究生院将按一定比例组织专家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本次申请学位无效,延期6个月或12个月后再次申请学位。
一、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一)时间安排
2024年3月15日至4月5日
(二)组织实施
1、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组成
预答辩委员会由各培养单位组织,由5-7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或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3名博士生导师,2名外单位专家。设主席一名,主席须具备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职称。预答辩委员会专家应覆盖论文涉及到的主要研究领域。另设答辩秘书一名,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答辩秘书完成会议记录及相关材料填写工作,不得由学生代写。
2、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组成
预答辩委员会由各培养单位组织,由5-7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至少聘请2名外单位人员(一名校外人员、一名培养单位外人员)。设主席一名,主席须具备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职称。预答辩委员会专家应覆盖论文涉及到的主要研究领域。另设答辩秘书一名,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答辩秘书完成会议记录及相关材料填写工作,不得由学生代写。
(三)预答辩的主要内容
论文预答辩主要审查论文选题、分析框架、研究方法、使用的数据和基本结论、及预答辩表决票中涉及的所有内容等。参加预答辩的研究生要将开题报告、原始实验记录手册在预答辩前交答辩秘书,以备检查。
(四)预答辩程序
预答辩的程序与正式答辩基本相同。预答辩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预答辩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由秘书进行书面记录,以便研究生修改论文。预答辩委员会的委员应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学术规范,从多个角度、不同层面上提出问题和修改建议。并根据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表决票中内容(附件2-1、2-2、2-3)为每名研究生打分。
(五)预答辩结果
各培养单位将评委的评分进行综合后得出每一位研究生的平均分数,对于实验设计、数据、统计学等方面问题较少、基本达到学位论文要求的论文,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后,方可参加论文送审。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学位论文,由预答辩委员会主席根据预答辩委员会委员对论文提出的异议,综合汇总后通知本人进行修改,达到基本学位论文要求后参加论文送审。对达不到学位论文要求,论文实验设计不合理、实验数据、结果不真实,有造假情况者或存在问题在正式答辩前难以解决的,要进行论文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在至少6个月后才能重新申请下一次答辩。
(六)材料报送
各培养单位需在2024年3月15日前报送预答辩时间、地点安排表(附件3),4月10日前报送预答辩评分汇总表(附件4),附件3、4报送Excel版及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即可。学位论文修改意见书(附件5)纸质版申请学位时随档案材料一同提交。预答辩过程录音录像资料由培养单位留存备查,鼓励各培养单位针对预答辩进行督导,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检。
二、博、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
预答辩后,研究生按照预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后,由各培养单位统一将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学位论文封面、扉页、综述等内容中隐去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姓名。封面样式及送审论文要求见附件6-9。
(一)检测时间
4月10日-4月15日
(二)检测办法
各培养单位提供学位论文送审版(只提供送审版,送审版本即是检测版本)。由研究生院通过“国家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及处理如下。
1、博士学位论文复制比要求
(1)论文复制比小于15%(含15%),进行外送盲审。
(2)论文复制比大于15%,小于30%(含30%),给予修改论文一次,4月18日提交论文,再次检测。
(3)论文复制比大于30%,本次学位申请无效,申请者延期6个月或12个月后再次申请学位。
2、硕士学位论文复制比要求
(1)论文复制比小于20%(含20%),进行外送双盲评审。
(2)论文复制比大于20%,小于35%(含35%),给予修改论文一次,4月18日提交论文,再次检测。
(3)论文复制比大于35%,本次学位申请无效,申请者延期6个月或12个月后再次申请学位。
以上“论文复制比”均指“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
三、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
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100%“盲审”制度。研究生院于2024年4月20日前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工作,论文外送评审单位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确定,并报请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同意。
申请学位的博士生聘请3名专家评审,申请学位的硕士统招生聘请2名专家评审,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聘请3名专家评审。5月5日第一次评审结果返回,专家评审意见均为合格(A或B档)的申请者可以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论文评阅意见如有一位专家的评审意见为不合格(C或D档),论文经修改后(修改时间为3天)增聘1-2名专家评阅(硕士生增聘1名,博士生增聘2名),增聘专家评阅意见全部为合格者,可进行下一申请环节。论文评阅意见如有两位专家评语为不合格,则本次申请学位无效。以上环节在5月15日全部完成。
各培养单位及学位点5月16日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届时研究生院将另行印发文件,对学位论文答辩、毕业资格审查、学位授予等环节进行说明规范。各培养单位务必于6月10日前完成答辩工作及相关材料报送。
联系人:马辉 报送邮箱:nydyyxwb@163.com
办公地址:金山校区E座602室。
附件
1.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
2-1.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表决票
2-2.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表决票(学术学位)
2-3.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表决票(专业学位)
3.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地点安排表
4.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分汇总表
5.学位论文修改意见书
6.学位论文封面样式要求
7.匿名送审论文要求
8.送审论文信息表
9.现有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授权点一览表(2024版)
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