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和2019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内教研函[2022]17号)文件精神,请各培养单位尽快组织开展此项工作申报评审,按照名额划分表(附件5)于4月26日17:00前将附件2、3,纸质版一式四份(无需盖章、研究生院统一盖章)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按照教育厅名额划分结果,我校获得11项常规项目名额,其中1项为教育厅委托内蒙古医科大学的专项项目。其余10项常规项目学校按照培养单位现有导师比例划拨,涉及多个培养单位共占指标的情况,相关单位限报送1项,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4项思政项目,请校本部10所培养单位各申报1项,经专家评审最后确定。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和2019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内教研函[2022]17号)文件精神,请各培养单位尽快通知2019年相关项目负责人开展此项工作,于4月26日17:00前将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附件:
1.关于开展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和2019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内教研函[2022]17号)
2.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3.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汇总表
4.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5.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名额分配表
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