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内医党发〔2016〕78号)、《关于开展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结合研究生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绩效考核的组织机构
绩效考核工作在研究生学院的领导下进行。为确保考核工作公正、合理,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组 长:辛兰 张振涛
副组长:曹作勤
成 员:陈永胜、武建军、张 卉、潘乐鸯、马 辉、刘 伟
二、考核范围
研究生学院聘用上岗的在编教职工。
三、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2、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以工作实绩为主。
3、工作量考评、民主评议和组织评价相结合。
四、绩效考核方法及程序
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岗位工作量完成情况为依据,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主要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1、工作量考核 (60分)
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工勤技能岗工作量核定办法》要求,由学院所有工作人员对考核人员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打分。考核人员需进行个人述职,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部分内容,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2、民主评议(15分)
由考核人员根据个人履行职责实际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测评结束后,各组将测评结果进行汇总并报领导小组。
3、组织评价(15分)
研究生学院领导班子根据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岗位工作量完成情况及其他表现进行客观评价。
4、出勤率(10分)
以人事处考勤记录为主要依据,并结合研究生学院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勤考核按照民主评议分组进行。
五、考核结果
经考核,马辉为优秀等次,刘伟为未定等次,其他人员均为合格。公示期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