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院发〔2018〕25 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内教研函〔2018〕40号)文件精神和项目规划安排,学校将实施2018年度自治区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符合新时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理念,致力于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独创性、新颖性和先进性;
2.具有良好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促进作用;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高的推广价值,有较强的示范辐射作用;
5.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在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有保障;
6.课题申报主持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
7.支持和鼓励区内研究生培养单位联合申报课题,以促进全区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交流与合作。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选题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选题要紧密结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要求和本单位的研究生教育实际,也可参考《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年度选题》(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1、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题结合申报学院导师人数、研究生培养规模、类型实行基本限额申报。本次申报项目批准我校立项11项,基本申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要求,切实制定好建设规划,并落实好本单位推荐和申报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研究生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推荐,经校内公示后将结果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确定一名项目申报工作的联系人,负责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格式审核、报送工作,学校不接受个人报送的材料。申报人需认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表》,项目建设一般为3年左右,原则上不超过4年。
4、已获得2018年度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课题的主持人不得再申请本次课题。
5、本次申报工作所需填写的表格从学校研究生学院网页“学位工作”中下载。
上报纸质版材料包括:各项目申报表一份(附件2)、各单位项目汇总表1份(附件3,汇总表内将项目按评定的结果排序)。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研究生学院。同时以上材料电子版材料(word格式以申报单位命名)打包后发到邮箱huidan1981@163.com。
四、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
五、各有关单位在申报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学院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471——6653195
此通知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申报表.doc
3:汇总表
4:参考选题指南.doc
研究生学院
2018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