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教育项目申报等工作的通知》(内教研(2023)3号)文件相关规定,定于2月7日—21日开展202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面向在读全日制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设立。
2.硕士生科研创新项目。面向在读全日制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设立。
二、申报流程及进度安排
1.2月7日-15日,各培养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创办法》)中“项目申报与立项”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和推荐等工作。
2.2月16日,各培养单位上报相关材料。
3.2月17日-20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推荐。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培养单位于规定时限内将《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及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院办公室(新华校区金沙楼417),同时将Word版《项目申请书》和PDF版《汇总表》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17614717535@163.com。
2.研究生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樊殊17614717535
3.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放弃资格。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
3.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汇总表
此通知
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