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内蒙古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内医校发〔2022〕38号)已开始施行,现就在施行过程中成果创新要求的相关问题解释说明如下:
一、博士学位
第十一条 成果创新要求
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须发表学术论文,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以第一作者在JCR四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科技论文统计与引文分析数据库》、《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所列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2篇为中文核心)及以上研究论文。
解释说明:括号内下划线部分释义为,至少2篇学术论文发表层次为中文核心或以上,另一篇学术论文也需在本段所列的数据库中。
二、硕士学位
第十九条 成果创新要求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CSCD收录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JCR四区及以上等级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1篇(论著、实验研究)或综述2篇(其中,至少1篇为中文核心);或获得与学位研究课题相关的国内或国际发明专利授权的第1-3发明人。
解释说明:括号内下划线部分释义为,综述至少1篇为中文核心或以上层次,另1篇综述也需在本段所列的数据库中。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CSCD收录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JCR四区及以上等级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1篇(论著、病例分析报告)或综述2篇;或获得与学位研究课题相关的国内或国际发明专利授权的第1-4发明人。
解释说明:下划线“综述2篇”需是本段所列的数据库中文章。
特此说明
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