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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教育部学位信息报送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6-15 17:12:35 作者: 点击:

各培养单位:

因教育部学位网关闭学生端口,经调研本年度“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需采取表格填写,统一上传的方式进行。请各位老师、毕业生务必重视、认真对待此项工作,所收集的信息将作为学位材料报送教育部学位中心,一旦报送不能修改(尤其注意学号、身份证号、专业名称)!

现针对学位信息报送表格填写内容及报送规定如下,便于填报信息顺利进行。

一、博士、学硕、专硕、同等学力分别对应各自表格(附件2-5),请在自己对应表格填写。

二、若培养期间无变化(无专硕转学硕、更换导师等情况),毕业生所填信息要与招生信息一致,有二导的毕业生要加上自己的二导,两名导师中间用空格隔开。毕业生要认真填写、培养单位要严格把关,填写错误将影响学位信息申报上传,不能进行学位认证!

三、学位授予信息填写说明和数据对应代码”在附件1中有详细描述,请务必严格按要求填写

(例如:根据附件42页,学硕研究生“学位类别代码”应为307、310其中之一;专硕研究生“学位类别代码”应为31051、31052、31053、31054.....31057其中之一)

四、填报规定

1.姓名拼音不区分大小写,中间不空格,例如zhangguorong。

2.“学位授予单位码(XWSYDWM)”“学位授予单位(XWSYDW)”“学位授予单位校长(院长、所长)姓名(XZXM)”“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姓名(ZXXM)”“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YJXKSY)”“自设专业码(ZSZYDM)”“自设专业名称(ZSZYMC)”“获学位日期(HXWRQ)”“学位证书编号(XWZSBH)”“决议编号(文号)(JYBH)”“照片文件名称(ZP)”以上数据由学校统一填写,毕业生不填。

3.除第2条标注的信息外,其余信息应填尽填。例如若已有毕业去向,则就业相关信息需按附件1填写;若为06待业,则就业相关信息可空。

五、报送要求

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学位信息填报工作,由专人负责收集、核对信息。学生填好后签字确认,各培养单位收齐并认真核对后报送合并的Excel版有审核人员及分管领导签字的PDF版。于6月20日下班前报送至邮箱nydyyxwb@163.com。

信息上报国家系统后无法修改,如因毕业生填报信息有误而造成的问题学校不予承担。


附件1.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2018版)

附件2.学历教育博士学位信息表

附件3.学术学位硕士学位信息表

附件4.专业学位硕士学位信息表

附件5.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信息表


                        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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