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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来源: 时间:2023-06-02 17:29:36 作者: 点击:

内蒙古医科大学

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培养方案是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基本文件,是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培养内容与培训安排的基本要求,是各学科专业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和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为切实做好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育管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节 指导思想

第三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全区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需求为导向,深化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提升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构建适应面宽、针对性强、培养模式各具特色、培养体系完备的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国家战略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

基本原则

培养方案总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基本要求,并按照教育部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医学教育改革的最新工作精神指示制定。

培养方案应准确把握学科专业目录“科学、拓宽、规范”的内涵,本着“优化结构,突出特色,提高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原则,开展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各学科的培养方案首先按照一级学科制定,在一级学科统一培养要求的基础上,再按照二级学科制定,体现各二级学科的培养要求,力求体现不同学位类型和不同学位层次研究生的培养特点。

各培养单位要围绕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总体目标,对本学科专业研究生从德、智、体、美、劳等各个方面制定较为具体的培养方案。同时要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和发展情况,对本学科不同类型的研究生提出具体要求。

研究方向设置和调整必须经过认真论证,由本学科的导师集体讨论提出,经各培养单位批准,报学校审定后实施。

第九条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学位论文答辩前应修满以下学分:学术学位硕士30学分,专业学位硕士28学分,学术学位博士25学分,专业学位博士23学分。以上为最低学分要求,各专业可根据学科特点提高修读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和教学体系方案制定

第十条 各学科培养方案中课程体系要符合当前研究生培养改革趋势,博士生要求掌握有关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工作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硕士生要求掌握有关学科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十一条 研究生入学后集中进行课程学习,之后进入各培养单位完成后续培养。

第十 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大类。学位课程为公共必修课,非学位课程包括专业课和选修课两种类型。其中,专业课应按二级学科(专业领域)范围要求设置,应开设符合研究方向的基本理论课,同时考虑学科发展、专业特色和优势。部分专业课应开设一定比例的实验课程。专业课原则上应由学科导师组成员集体研究开设。

实践教学环节方案制定

十三 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听取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的次数和层次要提出明确的考核要求。

听取学术报告是研究生的必修环节之一,博士研究生三年累计不少于20场,硕士研究生三年累计不少于15场,由报告会组织者在《研究生课题研究原始实验数据记录手册》上盖章或导师签字证明。

十四 研究生教学或医疗实践由教研室(实验室)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教学实践一般安排一个学期左右,要求研究生参与指导本科实践教学工作或指导毕业实习。临床学科的学术型研究生必须参加临床医疗实践,时间不少于一学期。

十五 在培养方案中,应进一步对中期考核提出明确、可操作的要求,各培养单位要成立中期考核领导小组,依据《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办法》制定本单位的中期考核实施细则,对于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要及时提出分流意见。

学位论文撰写

十六 学位论文题目及研究方案应在认真做好文献综述的基础上确定。应引导博士生选择学科前沿领域课题,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应鼓励硕士生参与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注意选择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课题,学位论文要有新见解。

十七 培养方案应对本学科硕士和博士学位开题报告、论文评阅、答辩程序等环节做出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十八 有关学位论文的审核、论文的水平评价、对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等,在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以提出更详细或更高的要求。

培养方案规范

十九 培养方案须力求文字精练、明确。其内容框架要求见附件1、2、3和4。

第八节  修订周期

第二十条 由学校统一安排每五年对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期间允许适度微调。培养方案的修订应对前期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提升方案及采取配套措施,作为新一轮培养方案修订的依据。

第九节  制定程序

第二十一条 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由各培养单位具体实施,需在前期进行充分调研、意见征求的基础上,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培养方案提交至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备案。培养方案修订完成后,如有必要进行微调,须将微调后的培养方案提交至研究生院进行审查备案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附件1

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框架要求

一、学科简介

二、二级学科及代码

三、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创新精神和科学严谨的学习态度,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贡献。

2.掌握有关学科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专业中的新进展和前沿研究课题。

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某些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能着手研究和解决本学科中的某些理论和实际问题。

4.具有担负本学科相当助教或助研的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

5.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四、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因培养需要延期培养者,最长可延期2年。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20学分)

类别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学分

要求

公共

必修课

外语

56

4

1、2

≥11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2

2

2

自然辩证法概论

16

1

1

科研诚信与道德

16

1

2

医学科研方法学

16

1

2

医学科研中的统计学

40

2

1

专业课

各二级学科自行选定,至少2门,学分≥4

选修课

在全校硕士研究生选修课库中选取,学分≥5

六、实践环节(6学分)

各培养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实践及考核方案,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一)开展研究生德智体美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发展和就业教育等,包括科技实践和社会实践。(1学分)

(二)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学术论坛、学术报告,以及在学术会议上做口头报告等。(1学分)

(三)外语应用能力实践及考核(2学分)

(四)教学工作或临床工作(2学分)

七、学术培养要求(4学分)

(一)论文工作要求

1.开题报告(2学分)

开题报告经专家组就研究课题的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以及是否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等方面进行评议。开题报告应有详细记录,经专家评议通过者可按计划进一步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2.中期考核(2学分)

所有研究生应在开题后半年内完成中期考核。具体请参照《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办法》实施。

3.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完成后,应由所在培养单位(教研室)公开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专家组由5名专家组成,2/3及以上专家同意方为通过答辩。

(二)发表论文要求

详见《内蒙古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2021年修订)。




培养环节时间节点要求

培养环节

时间安排

课程学习

第一学年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第三学期 第四周(含)前

中期考核

第四学期第3-4周

论文答辩

距离开题至少12个月

学位申请

答辩后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八、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完成全部培养要求后,即课程考核合格、实践考核合格、完成学位论文、修满全部30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发表符合要求的论文,向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提交学位申请,经学院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授予学位。



附件2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框架要求

一、学科简介

二、专业领域及代码

三、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创新精神和科学严谨的学习态度。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贡献。

2.掌握坚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分析和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与沟通能力。能独立、规范的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专业技能。

3.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4.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四、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因培养需要延期培养者最长可延期2年。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16学分)

类别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学分

要求

公共

必修课

外语

32

2

1

≥9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2

2

1

自然辩证法概论

16

1

1

医学伦理学

16

1

1

医学科研方法

16

1

1

医学科研中的统计学

32

2

1

专业课

各专业领域自行选定,至少2门,学分≥3

选修课

选修课采用线上授课形式,在全校硕士研究生选修课库中选取,学分≥4

六、实践环节(10学分)

各培养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实践及考核方案,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一)开展研究生德智体美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发展和就业教育等,包括科技实践和社会实践。(1学分)

(二)外语应用能力实践及考核(2学分)

(三)实践(临床)能力训练与考核(7学分)

七、学术培养要求(2学分)

(一)论文工作要求

1.开题报告(1学分)

开题报告经专家组就研究课题的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以及是否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等方面进行评议。开题报告应有详细记录,经专家评议通过者可按计划进一步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2.中期考核(1学分)

所有研究生应在开题后半年内完成中期考核。具体请参照《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办法》实施。

3.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完成后,应由所在培养单位(教研室)公开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专家组由5名专家组成,2/3及以上专家同意方为通过答辩。

(二)发表论文要求

详见《内蒙古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2021年修订)。

培养环节时间节点要求

培养环节

时间安排

课程学习

第一学期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第三学期 第四周(含)前

中期考核

第四学期第3-4周

论文答辩

距离开题至少12个月

学位申请

答辩后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八、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完成全部培养要求后,即课程考核合格、实践考核合格、完成学位论文、修满全部28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发表符合要求的论文,向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提交学位申请,经学院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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