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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 时间:2025-05-22 12:32:01 作者: 点击: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自治区文件要求,为确保学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开展,现制定复试录取方案,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要以落实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加强创新潜质考核。充分发挥各考核环节的特点和优势,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四)坚决做到安全平稳、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

、组织管理

(一)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第一临床医学院、中医学院、蒙医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研究生院进行相关督导。

(二)各学院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不少于3人的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成员须包括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含负责研究生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管理人员1名),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评、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三)各学院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根据招生导师的学科(专业)成立若干专家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学科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还应安排复试秘书至少2负责记录及分数核算。

(四)复试小组负责考生的复试工作,并提出录取意见。复试工作结束后,将复试考核表交至各学院。

复试工作须全程录音录像。

、招生计划、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考生名单

(一)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专业学位临床医学招生计划为20人,学术学位中医学招生计划为4人、学术学位民族医学招生计划为10人。

考生分数基本要求


学位类别

外国语成绩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成绩

初试总成绩

专业学位

英语50

日语40

35

140

学术学位

英语50

日语40

40

160

差额复试比例为1:1.5(不足1名按1名计算)。

1未达到差额复试比例的专业,按实际上线考生人数参加复试。

2上线考生数量多于招生计划但未达到复试比例的专业,按实际上线考生人数参加复试。

各专业从符合上述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择优排序选择专业考生参加复试初试总成绩相同者同等对待。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

、复试内容

(一)资格及素质审核

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专家推荐意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考生填报现实表现等材料,包括面对面的交流,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心理健康、学习(工作)态度、社会活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审查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录取参考依据之一。考生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

(二)考生报考材料评价

专业复试小组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书、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按合格/不合格计对其作出评价结论,不合格者则不予录取。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的科研材料见附件2。

(三)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

专业复试小组根据复试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外国语能力测试等方面。此部分满分70分。

(四)综合素质及能力评价

专业复试小组通过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及本专业培养所需要的潜质。此部分满分30分。

、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专业复试小组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类型及培养目标要求,采用面试、答辩等形式对考生进行复试考核,面试、答辩均需口述作答。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六、复试安排

时间

安排

备注

2025年5月26日—29日

资格审核、政治思想品德、素质考核、博士研究生复试

具体时间、地点、考核内容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5月30日前

报送复试结果


七、总成绩及拟录取

(一)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

(二)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3)×60% + 复试成绩×40%

(三)各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在本专业下按总成绩择优依次拟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总成绩排名确定,如初试总成绩仍相同,按初试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之和排名确定。

(四)有以下任一项情形,不予拟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复试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弄虚作假、考试违纪、作弊、替考等。

(五)各学院按照总成绩排序优先进行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导师。

(六)各学院确定的建议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要求予以公示7天。

八、复议与监督

1.加强管理与监督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各学院要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健全复试录取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严把质量关,要加强对复试过程及复试小组成员招生行为的管理与领导,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负责。

2.实行复议制度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接受考生复议和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纠正。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3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3.公示和监督渠道

学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均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九、其他要求

(一)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校、学院会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籍的,取消学籍。

(二)考生复试前需提前下载并签署《内蒙古医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生必须确保自己提供的各项信息、科研材料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考生责任自负。考生如存在与《内蒙古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试行)》及《内蒙古医科大学2025年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相关要求不符合的情况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者,不予录取。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调取档案并寄送至我校的,不予录取。

(五)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拟录取考生中有此情况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告知拟录取学院。

、咨询电话及申诉电话

(一)咨询电话:

研究生院招生办 党老师0471-6653193

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学部 白老师0471-3451669

中医学院教科研办 吴老师0471-6657605

蒙医药学院教科研办 白老师0471-6657620

(二)监督申诉电话:

0471-3261818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0471-6653218 (内蒙古医科大学)

本复试方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自治区相关规定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执行。

附件:

1.内蒙古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及科研材料一览表

3.内蒙古医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4.复试考生微信群二维码



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55月22

初审|党赢   复审|潘乐鸯    终审|王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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