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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选修课管理办法

来源: 时间:2023-06-02 17:05:31 作者: 点击:

为加强研究生选修课的教学与管理,使我校研究生选修课教学及管理更为规范、科学,引导广大教师开设更多高质量的选修课程,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修课的分类与设置

研究生选修课由学校研究生学院根据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和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针,结合学校研究生教育自身的特色和优势,进行统一规划、组织和建设。

研究生选修课按其所属学科性质分为四类:人文类、社科类、医学科学类和语言技能类,按照授课形式分为现场课和在线网络课。

选修课其教学规范、质量要求、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等与必修课一致。

二、选修课的申报与审核

选修课的开设实行申报制度,凡开设选修课须履行申报手续。申请开设选修课须填写选修课开课申报表,并附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校本部人员开设选修课需经所在教研室和学院(部门)批准,报送研究生学院进行审核;各附属医院及各临床医学院人员开设选修课需经所在科室(教研室)和所在单位教学管理部门批准,报送研究生学院进行审核。研究生学院组织新开选修课教师试讲,并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定审核,评定结果由研究生学院公布。

选修课的开课申报与审核每年进行两次。每年5月份和12月份将申请材料报送学校研究生学院。

三、选修课开设条件

(一)开课教师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完整地讲授过1门及以上课程,教学质量考核优良,并具有5年以上教学经历。对新开课程,教师对该学科领域做过较系统的研究,并积累有相当数量的资料,发表过2篇及以上的论文或出版过著作。

(二)申请开设课程必须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提供规范、详细的教学大纲或教学实施方案。

(三)有实验要求的课程必须具备相应的实验教学条件。

(四)每门课程的授课学时一般为16—20学时,每科目认定0.5学分或1学分。

(五)学校鼓励教师开设更多跨学科、适合多专业的选修课。


四、选修课教学的安排与组织

(一)教师教学基本要求

担任选修课教学的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和授课,以身作则,教书育人保质保量地完成各教学环节规定的教学任务。上课时间严格按照研究生学院统一排定课表进行教学;因特殊原因需调课的,须向研究生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课。

(二)教学时间安排

选修课一般安排在第一学年开课。学年末,研究生学院组织课程评估工作,依据评估结果每学期增设和淘汰部分课程,在公平竞争的机制下逐步推出一批具有学校特色的选修课程对于评估结果不合格的课程,研究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做出择期整改或停课1年的调整决定。

(三)开班人数

选修课修读人数原则上少于10人不开班。如课程适合专业少且为专业特殊需要,开课可不受修读人数限制。在线网络课程修读人数不限,但选课人数作为该课程是否停开的评定依据。

五、选修课修读要求

为更好发挥选修课在教学中拓宽知识,提高学生素质的作用,各培养单位应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

(一)修读学分要求

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学生依据选修课目录及各课程学分数,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选择不同门类的课程,在校期间必须完成3或1.5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应完成3学分,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完成1.5学分

(二)选课程序

1.学生按研究生选课系统根据相关要求进行网上选课。

2.选课学生名单一经确定,学生不得随意退选、改选或增选课程。

3.选修课学生名单及授课时间、地点由研究生学院通知任课教师。

(三)选修课学分的获取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选定课程后,按时听课并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及其他教学环节,经考核成绩合格,可获得该课程的学分。

在线网络课程平台对学生的修读过程进行实时记录。

六、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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