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加快推进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完成博士点的申报与博硕士学位点的核验工作,切实履行《内蒙古医科大学“十四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内医党发〔2022〕8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2024年资金预算实际情况,经研究拟针对研究生发表高水平科学研究进行短期资助,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全日制在校博、硕士研究生。
二、资助类型
本次资助资金为财务处经济分类中100021-其他公用经费,用于资助论文发表的版面费。
三、资助时间
2024年4月22日——2024年10月31日(具体截止时间以资助专项经费用完为止)。
四、资助比例
按版面费比例进行资助,中文文章需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中,版面费资助比例为50%;英文文章等级为JCR三区的,版面费资助比例为60%;JCR二区及以上的,版面费资助比例为100%;(科技部预警期刊不予资助)。
五、文章要求
文章为科学研究论文(综述、会议论文、病例报告、述评、LETTER等除外),全文发表于杂志正刊,发表在杂志增刊、特刊、专刊及论文摘要不计在内,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均须以“内蒙古医科大学”(含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或“内蒙古医科大学**临床学院,英文署名“Inner Mongolia Medical University”“Affiliated**Hospital of Inner Mongolia Medical University” “Affiliated**Clinical College of Inner Mongolia Medical University”)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文章通讯作者须为研究生导师。
六、资助流程
资助针对尚未支付版面费文章,由研究生发起申请流程,填写《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短期资助申请表
》,审批通过后,即可进行报账流程。需在审批通过2周内完成报账流程,2周后仍未开始报账的,资金将回收,回收资金用于其他研究生的版面费资助。
此文件最终解释权归研究生院所有。
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短期资助申请表
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4日